四川乐山发生一起事件,12元过路费致使救护车停下24分钟,此事件引发全网热议。司机坚持惯例该免费,收费员按规定办事,而车上躺着刚接来的车祸伤者,那么这12元到底应不应该交呢?
事发经过还原
12月11日下午2点41分,夹江县中医院的一辆车牌号为川LLZ120的救护车,从乡下接了一位车祸伤者,准备从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驶出,收费系统显示需缴纳12元过路费,司机刘师傅当即表示车上有病人要求免费放行。
收费员依照规定拒绝给予免费,双方各执一词,谁都不肯做出让步。监控呈现出,司机在中途下车拍摄了一张照片,而后又回到了车上,双方就这样处于僵持状态长达24分钟。一直到下午3点05分,在伤者家属垫付了12元之后,救护车才最终驶离了收费站。
司机坚持惯例该免费
开救护车的刘师傅,有着多年驾龄,他告知记者,平常转运病人前往乐山、成都的过程中,经过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以及成雅高速成都收费站时,只要表明车上载有病人,收费员便都会直接予以免费放行,空车的时候他们都会依照规定主动去缴费。
刘师傅还有所吐露,先前那家医院的救护车,载着病患路过夹江南收费站以及木城收费站的时候,存在时而收费时而不收费的状况,全然取决于收费员当时的心情。而此番碰到坚持要收费的情形,他内心觉得相当难以理解,认定载有病人的救护车依照惯例而言就不应当收费。
收费站解释公司有规定
夹江南收费站的站长黄超介绍,国家的确没有明确规定救护车不收费,然而公司基于抢救生命至上的考量,对于载有危重病人的救护车会开设绿色通道免费放行。收费员主要依靠人为来判断病人是否危急。
判断的依据涵盖了救护车是不是一路上都发出警笛鸣叫状声响,车上的医护工作人员有没有在开展抢救行动,还有病人家属呈现出来的神情等情况。黄站长提及那样的一天,司机宁可耗费二十多分钟去进行理论也不愿意缴纳费用,由此能够看出当时车子上所搭载的不是病情严重危急的病人,不然的话早就应该先予以通行然后再去处理纠纷事宜了。
医院回应已批评教育
夹江县中医院院长朱创业作出回应表示,就载有病人的救护车而言,不管高速路究竟是否应当进行收费,司机停下车子进行理论这种行为着实是不合适的。救护车司机理应争分夺秒将患者安全送至目的地,而并非人为地去延误时间。
朱院长作出解释,表明当天在那车上的伤者事实上并非属于急危重病人这一范畴,根本不存在生命危险这种情况。司机仅仅根据以往所遵循的惯例,就此认定不应该进行收费,所以才停车去进行理论。医院已经针对当事司机展开了严肃的批评教育,而这仅仅只是个别的事例,并非普遍现象。
各地政策执行不统一
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表明,依据国务院在2004年颁布的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,以及2015年的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》,都没有规定救护车可以免交通行费。然而广东、黑龙江、北京等地已经发布通知,对于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减免通行费。
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旗下,有着成雅高速,还有成乐高速,它们给予了下属收费站一定的权限。公司秉持着社会责任感,准许对运送急重病人的救护车实行免费快速通行,然而各站的执行标准的确是存在着差异的。
医院呼吁统一免费政策
夹江县中医院救护车车队的负责人黄先生讲道,医院并非是支付不起这12元过路费,拿回来后是能够报销的。然而考虑到急救所具有的公益性,要是高速路可以对救护车统一实行免费且设置绿色通道,这对于提高急救通行效率是有帮助的。
朱创业提出呼吁,相关部门应制定一致规定,救护车在高速行驶时全部进行免费放行。当下,部分地区给予免费,部分地区却实施收费,政策举措不协调易引发类似纷争,且为挽救人的性命争取珍贵时间造成阻碍。
要是你将救护车开动处于这种情形下,会先行缴费予以通过而后去投诉吗,还是坚守理论直至最后。欢迎诸位在评论区域分享你自身的看法,动一动赞美之指进行转发以便让更多人融入讨论当中。


